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性原则、保障权利原则,以及依法审查、即时审查和保护所诉权益等原则。
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是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石,它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机关的职责和义务。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性原则:即行政诉讼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保障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 公正性原则:即行政诉讼应当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 保障权利原则:即行政诉讼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请求参加诉讼、申请举证、提出异议等。4. 依法审查原则:即行政诉讼机关应当依法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适用法律和法规,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调解。5. 即时审查原则:即行政诉讼机关应当及时审查案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 保护所诉权益原则:即行政诉讼机关应当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防止他人侵害和滥用公权力。
行政诉讼的主要程序是什么?行政诉讼的主要程序包括:起诉、立案、举证、质证、辩论、判决或裁定等环节。其中,起诉是当事人向行政诉讼机关提出诉讼请求的过程;立案是行政诉讼机关受理起诉后进行的登记、记录和通知等程序;举证是当事人就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进行证明的过程;质证是当事人对对方的证据内容提出异议并进行质询的过程;辩论是当事人在审理过程中对有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进行争论的过程;判决或裁定是行政诉讼机关根据法律和事实对案件进行评价,并作出判决、裁定或者调解的过程。
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贯彻落实是行政诉讼制度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它为行政诉讼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实践中,行政诉讼机关应当坚持这些原则,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