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有关公证规则规定的,公证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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