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准生证办理流程是:由当事人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婚育证明等材料向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现在已经取消准生证,依法办理生育登记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制度,不再进行生育审批。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或者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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