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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个人能否单独出售?

来源:乐天情感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不能由一方私自卖出,需双方同意。私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但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买方可以获得产权。如果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如果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总之,共有房产必须夫妻共同商量决定。对于善意取得房屋的第三方,合同有效但需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法律分析

一、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能卖吗?

不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支配,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如果所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卖房对于夫妻来说属于大事,因此必须双方都要同意才行。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卖房,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按照法律来说,无权处分的行为原则上是无效的。但是法律也作出了例外规定,如果满足下述规定,那么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就是有效的:

第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也就是说,他不知道所买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私自卖的。

第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也就是说,房子是以市场价格卖出去的,不能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第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也就是说,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

如果买房子的人同时符合上面所说的三种情况,也就是构成了法律所说的善意取得,那么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就是有效的。房子卖出去以后,是要不回来的。

二、夫妻一方私自卖房怎么办?

夫妻一方私自卖房怎么办?这得分两种情况看。

(一)夫妻一方私自卖房怎么办?不构成善意取得可以要求返还。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后,买房的人不能同时符合上面所说的三种情况,那么就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在不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是无效的。夫妻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房的人返还房屋。

(二)夫妻一方私自卖房怎么办?构成善意取得可以要求配偶赔偿。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后,买房的人能同时符合上面所说的三种情况,那么就构成善意取得。在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是有效的。夫妻另一方不可以起诉要求买房的人返还房屋。

但是,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造成另一方损失的,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向起诉请求赔偿损失。所谓的造成损失,是指卖房后所取得的款项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由卖房的一方用于个人消费。

总之,想要卖掉共有房产的必须是夫妻两个人共同商量以后作出的决定。但是,对于善意取得该套房产的第三人来说,当事人并不清楚该套房产还存在着产权纠纷,房产证也已经正式的完成了过户,法律上并不会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只不过是,原则上卖房的当事人需要赔偿给另一半造成的财产损失。

结语

根据我对夫妻共同财产及私自卖房的法律规定的了解,如果夫妻一方私自卖房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那么该行为是有效的,房屋将无法返还。然而,如果不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买房的人返还房屋。在离婚时,如果私自卖房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另一方有权向请求赔偿。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必须经过双方共同商量决定,以避免产生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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