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的承诺书
本人已接受了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为满足中铁十一局集团宿淮铁路建安公司宿迁分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认真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与义务,确保施工过程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做如下承诺:
一、在本工程项目部施工期间,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做到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严格遵照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积极配合搞好员工入场登记,主动参加各级管理单位组织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努力满足相关方的有关要求。
三、在施工过程中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敢于抵制违章指挥现象,自觉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四、严格遵照施工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持证上岗,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用具,精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严格遵照“八要八不准”的员工文明守则,做到遵章守法不野蛮施工,不在禁火区域吸烟,不在现场随地大小便,不乱弃废物垃圾,不聚众,不打架斗殴。
六、自尊自重,大公无私,维护公德,忠于职守,做到无偷盗行为,且勇于制止或举报他人的偷盗行为。
七、加强学习,钻研技术,牢记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互帮互助,顾全大局,做到会报警、会自救互救、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八、遵照个人承诺,维护企业信誉,举止、用语文明,处事礼貌待人,做到严格遵照民风民俗,不损坏老乡财产,不损害村民利益。
若违反上述承诺,自觉接受各级管理单位给予惩罚。
20xx年x月x日
企业安全生产的承诺书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1、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单位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规定,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安全学习。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本人在进场工作前,已接受“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3、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4、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5、有事外出要请假,经批准后才能外出,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退场日起自行作废。
承诺人:
日期:
企业安全生产的承诺书
市、县安监局: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我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努力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在基建期间严格按照《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组织基建,在所签订安全帮扶协议专家指导下进行基建,规范修建上山道路和完善首采平台,在基建期间绝不组织生产,若在基建到期后,未能完成基建工作量或未能达到验收标准,我企业主动不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决不再进行矿山开采,否则自愿从重接受处罚。
六、深入生产现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死亡事故;严格控制重伤、轻伤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不受事故伤害。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带领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主动上报和录入安全生产信息。
七、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八、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标准储存安全风险抵押金。
九、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基建完成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依然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组织生产,做到分台阶(分层)开采,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与外包单位(爆破、运输等)签订承包协议,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一、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