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租赁合同202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二、租赁用途和期限
1、本租赁设备用于乙方施工;
2、本设备租赁期限自约为个月。
三、租赁费用
1、押金:乙方在租赁设备进工地前应缴纳押金 赁设备使用完毕结算后,扣除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余额退还乙方;
2、租费:从设备检测合格后开始计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
3、本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进退场费每台人民币计整(其中安装、拆卸包括汽吊16吨以内,特殊环境条件塔拆超出部分差价按实际算,运费含设备标准高度以内,超出部分按实计算),均由乙方负责,设备进场后付清;
4、设备基础预埋件费每台人民币计由乙方负责;
四、设备使用及维修
1、设备必须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租赁设备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驾驶员由 乙方聘请,其报酬由乙方支付,对聘用的驾驶员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负 责管理,现场指挥人员及辅助人员由乙方配备(指挥人员需要配合 格人员担任);
3、乙方委托甲方维护保养,养护费用每台每月元。
4、租赁结束十天内付清所有租赁、保养、维修、配件的费用。
起重机租赁合同202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 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2022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效益,确保双方实现的各自的经济效益、安全等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项:
第二条:
1、施工地点:
2、工程名称:
3、施工单位:
第三条:
1、塔机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方继续使用塔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赁费结算方式:塔机租赁执行月包干:每月租赁费 万元台,结账日期为用塔机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进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条:塔机进出场费为 80塔2.6万,65塔2.2万 。出市区外进出场费应在合同时预付 万元,进场后进场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如不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造成任何损失、费用合部出甲方承担。
第七条:塔机报停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乙方拒绝退场,租费照付,按天计算租赁费每天 元。
第: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四级风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机不能使用的情况,租赁费照付。
第九条:甲方义务:
1、 按图纸施工选择位置、安装方向,具备拆装运输现场,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及高压线、地下通迅设施等,保证机械安全顺利进出场,否则延误时间每天按 元执行付给乙方损失费。
2、 负责提供机械用电及路基、地基资料、试块报告,和建委备案检验等手续,保证塔机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赁费照付。
3、 免费负责安排好司食宿,塔机保管工作,如塔机配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负责配备熟练有证信号工,如信号不明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责任全由甲方承担,负责提供吊钩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础发生变化,和非单位人员登机开塔、信号工无证指挥造成任何责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作业发生抢钩和打骂塔司的甲方赔偿乙方20xx元人民币以上,并且乙方有权停塔,在停塔整顿期间租赁费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权考核塔司、辞退塔司。
7、 配备单独的配电箱,保证用电正常。
第十条:乙方义务:
1、 保证塔机在合理范围内正常使用,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务。
2、 塔机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时,超出部份扣除当天租赁费。接到甲方塔机出现故障通知,维修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进行处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 若机组人员故意难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调换机组人员。
5、 塔司不准从工地上借款或借与本单位无关的用具,如出现责任与乙方无关。
6、 因塔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 因塔司无证上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1、 安全运转,必须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塔机“十不准”执行,因违章指挥或无证人员指挥造成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在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乙方不承担村料费、延误工期费和人工费(但在处理事故时可以扣除当天台班租赁费)
3、 吊具应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因吊具出现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 塔机在租赁期间所有的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转让或押及迁移地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撤消,有争议无法调解的,可由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