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未支付问题的举证责任分析及法律依据:劳动关系成立方需举证,用人单位如否认,需提供反证;劳动者需提供工资、工时、加班等证据;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应支付差额并加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法律分析
1、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一方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存在举证责任。
2、劳动者已能够举证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3、劳动者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时间及发放周期、工资构成以及工资计算方法的证据。
4、双方约定的工时制度的证据;
5、劳动者存在加班事实的证据;
6、用人单位是否安排调休的证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拓展延伸
劳动报酬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
劳动报酬争议解决的法律途径涉及多种方法。首先,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雇主进行协商谈判来解决争议。双方可以就劳动报酬的支付问题进行讨论,并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其次,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提起申请,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调解。这些机构将会对争议进行调查,并提供公正的裁决或调解意见。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无论采取何种途径,劳动者都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维护和保护。
结语
根据相关法规,对于举证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证据:劳动关系成立的一方对劳动关系的成立存在举证责任;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证据,用人单位应提供反证;劳动者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工资构成和计算方法的证据;双方约定的工时制度和加班事实的证据;用人单位是否安排调休的证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并加付赔偿金。解决劳动报酬争议的法律途径包括协商谈判、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等。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和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