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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谎报军情罪的认定标准

来源:乐天情感

1、罪体

行为隐瞒、谎报军情罪的行为是隐瞒、谎报军情。这里的隐瞒军情是指将应当向首长、上级报告的军事情况隐瞒不报。谎报军情是指用编造或者篡改的军事情况欺骗首长、上级。上述隐瞒军情与谎报军情是选择性行为,实施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两者同时实施,例如隐瞒了真实的军情而又谎报了虚假的军情,也不构成数罪。

客体隐瞒、谎报军情罪的客体是军情。这里的军情是指与作战有关的我军、友军和敌军的情报及其他重要信息,例如敌军的兵力、装备、部署、活动等情况;我军的兵员、装备、作战准备、战斗进展等情况;战区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自然情况,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的情况。

2、罪责

隐瞒、谎报军情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即明知是隐瞒、谎报军情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罪量

隐瞒、谎报军情罪的罪量要素是对作战造成危害。这里的对作战造成危害,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造成首长、上级决策失误的;

(2)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3)造成死亡一人以上的,或者重伤二人以上,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4)造成军事装备、设施损毁,直接影响作战任务的;

(5)造成其它危害的。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42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处罚事由隐瞒、谎报军情犯罪而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是指造成我军人员重大伤亡,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和军用物资严重损失,直至战斗、战役失利等。

刑法条文

第四百二十二条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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